A:犹太民族的流浪是经典的流浪
公元70年,当罗马帝国开始大规模驱赶曾经在自己的家园里生活了一千多年的犹太人时,古代犹太人的国家于终于结束了。但犹太人的流浪,在罗马人做梦都不曾想到犹太之前,早就已经开始了。(犹太人的这种向以色列境外的流浪和分散,从公元前六世纪,当他们被巴比伦王国放逐时起,一直到现在都在进行着。犹太人或犹太人社区的主体存在于远离巴勒斯坦或现代以色列的地方。民族远离他们原来的家园,语言和文化也是同样。)公元前722年,当亚述人征服以色列后,希伯来居民被驱赶到中东以外的地域。当尼布甲尼撒在公元前597年和586年驱逐犹太人时,他允许他们在巴比伦保持统一的社区。犹太人的另一个群体逃到了埃及,定居在尼罗河三角洲。从公元前597年以后,存在着三个各具特色的希伯来人群体:一个群体在巴比伦和中东的其他地方,一个位于犹它,另一个在埃及。这样,公元前597年被认为是犹太人流浪的起始年。所有的犹太人都保持他们的宗教信仰、民族地位、社会风俗;在波斯和希腊两国,他们被允许按自己的法律管理自己的生活,按希伯来的宗教信仰行事,现在发现了一些核心资料,那就是“托拉”—圣书。
公元前63年,犹它成为罗马帝国的保护国。在受到地方行政长官管理的同时,犹它被允许有一个国王。犹太人在公元70年发动起义,最后一批革命者坚守梅察达山要塞,起义于公元73年悲剧性地结束。然后,罗马帝国毁灭了耶路撒冷,将犹它吞并为罗马帝国的一个省,并有组织地从巴勒斯坦驱赶犹太人。从公元73 年以后,希伯就变成了犹太人流浪的历史,犹太人的视野扩展到非洲、亚洲和欧洲。
为了了解犹太人开创的流浪的意义和原因,及它同其他的流浪有何不同,就必须了解犹太人民自己创立的犹太教的思想。这是一个宗教的、种族的、社会的、文化的、道德的、法律的和政治的范畴。
犹太人民代表了具有全球意义和历史意义的经典的流浪现象。“流浪”这个词本身就自然而然地描述了犹太人状况。按照《牛津英语词典》,流浪这一术语源自《七十子希腊文本圣经》,《申命记》28:25,“汝将要在地球的所有王国流浪”(1897年版,321页)。
犹太人的流浪延续了至少260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起初,这种现象曾与一个犹太人国家共存,后来在2000年之中,却不再有任何一个被承认独立的国家存在。此外,在1500年里,犹太人民一智生存在一个没有有效政治中心的情况下,这就是说,除了流浪中的社区其他一无所有。这种社区是如此重要,以致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社区机构要模仿那些流放中的社区,犹太人在自己土地上的运转,也要同流浪社区一样。[2]不过,犹太人民不仅以保存了他们的正直的民族 —宗教社区而存在,而是也继续作为一个经历了有国家的和流浪的各种环境,通过了久远的历史的政治实体而运转。
B:犹太教的涵义
研究犹太教的一个中心问题是犹太人独特性的问题。这就是要明白做一个犹太人意味着什么,犹太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人?
犹太教的历史是以幸存下来的犹太人的观点表述的。从公元前6世纪从被驱赶中返回,到中古时期欧洲的犹太人重新凝聚,到建立现代以色列国,政治和社会的发展,都受到宗教光芒的照射,政治与宗教是很难分开的。《圣经》中所说的同犹太人的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历史的某个阶段可以看作是一出神戏的上演。
一神论可以被视为各种犹太传统的中心。由于一神论是通过犹太教和它的产物—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传到西方的,所以犹太人(希伯来人)在为西方文明的依据提供主要基础方面,受到了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信任。
犹太教避免了简单的定义,但它的涵义始终处于求证之中。犹太教围绕着三个观念思考:上帝、托拉(法律书)和以色列。
·上帝—犹太人是一神论者。犹太人相信一个上帝的存在,他不能够被准确的表述,形容或绘制。上帝注视着他的人民如同牧羊人注视着他的羊群。
·创世—犹太的创世故事同较早的宗教不同。在犹太教的认识中天地万物是美的,因为天地万物是由上帝创造的,而且创造性活动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是新的。
·犹太人关于人类生存的含义—正如在圣书中表现的那样,犹太人类学指出,人类的道德上的弱点和欲望是非常重要的,人类本性的核心不是堕落。
对于犹太人来说,一个重要的观念是要了解他们自己的历史。历史对于他们来说有着重大的意义。历史的重要有几个理由:
·犹太人确信他们生命的来龙去脉影响着他们生活的每一条道路,给问题定位,描述机遇,检验结果和通过共同工作集中行动。
·穿过由上帝支配的历史,没有什么事情的发生是偶然的。
·犹太的历史总是处于上帝的意图和人类力图逃避与这个意图合作这对作用力之间。犹太教把无愧于社会良心作为基础,其结果是这一点已成为西方文明的一个标志。值得指出的是,对于世界上的其他宗教来说,如印度教,人类的命运是处于历史以外的范围的。
·贯穿犹太法律的道德—犹太人的法律的重要特点是它的无所不包。它规定了集体生活的起码准则。人们说话时一定要得到其他人的相应。个人不仅要对人际交往,而且要对社会结构负责。所有人的未来依赖于社会秩序的公正。政治的稳定需要社会的公正。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孩子并且有权受到甚至国王的尊重。
·生活—犹太教并不把注意力集中在信仰和教义上(就像基督教那样),而是集中在实践上。生命的路途是生活,而生活是神圣的。
·上帝选定的人民—犹太人并不把自己看成是有特权的人,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具有神启示的臣民的美德。他们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赋有责任而非特权,因为他们被选中是为了去服务,因此必须忍受服务的考验。
·以色列—在两千年的流浪中保持犹太教的存在,这一成就是历史的奇迹。在大屠杀和二战结束后,在1948年,三个论点决定了现代以色列国的建立。
1、安全的论点
纳粹大屠杀使很多犹太人确信他们在欧洲或美国(曾在战争期间拒绝很多犹太人的移民请求)没有安全。如果不是西方文明正在创建理想的公正并把它扩展到整个世界,,犹太人当时本不会认为自己有这个权利。
2、心理论点
一些人认为,由于犹太人在当时太分散并且在任何地方都处于少数派的状态,因此心理不够健康。
3、文化论点、社会论点、乌托邦论点
犹太教的本旨和它的传统正在衰退。这样,就需要选择一个地方,在那里建立犹太教的统治精神。这个国家奉献了预言理想和精神的历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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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利·凯达利在她的研究论文《在流浪中犹太人生存的特殊性及其与以色列土地的关联性》中,谈到“在人类的历史上很难找到与流浪中的犹太人民相似的生存例证,包括它的宗教系统,社会和道德价值,传统和习俗。我们知道,没有任何一个别的民族丧失了自己的主权,被置身于背井离乡的环境中,分散到不同的国家,还能够保存着他们的大部分信仰和民族意识,并且希望返回他们自己的土地,恢复他们历史的过去。所有这些都产生在他们身陷处于痛苦的流浪的生存环境中。
那么,流浪中的以色列人生存的奥秘之何在呢?按照凯达利的意见,流浪的犹太人集体保持统一性的信仰,体现了犹太人民的民族的特性。标志着犹太民族基本民族特性的是对锡安山—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土地的向往。
用他们历史的家园对以色列人民进行身份验证,这是一个焦点,它贯穿于流浪的犹太人的整个存在。如果不用以色列土地来始终如一地验证身份,流浪的犹太人的生活方式是不能想象的。这种状况在个人和社区的生活中每一天都有所表现。
为了明白犹太人的流浪,需追寻一些问题的答案:(1)如果以色列土地始终是流浪中的犹太人意识的焦点,为什么犹太人不放弃流浪?(2)为什么犹太人宁愿继续遭受流浪的侮辱,而不愿返回自己的国家?(3)如何解释犹太人民的“流浪悖论”。
按着凯达利的论点,“流浪悖论”可以划分为两个层面上的问题:宗教—精神层面的问题和历史—社会层面的问题。
宗教—精神层面—流浪和赎罪的传统概念是说,驱逐一个人(使人流浪)是为了惩罚人的罪过,所以惩罚来自上帝。当流浪不过是临时性的时候,惩罚只能随着弥赛亚的出现而降临,只能是万能的主的意志。一个人应当经受流浪,直到从上帝那里赎回自己的罪行。
历史—社会层面—犹太社区的有组织的性质是确保犹太人的生命能够在他们流浪的所有国家继续存活的基础结构。社区组织的目的是推进犹太人的生活方式的继续。社区享有极大的内部自治权:每一个社区创建它自己的教育结构,宗教院、犹太教堂、墓地、慈善机构,和犹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其他条件。用这种方式,创造了生活的丰富多彩,对于被迫的流浪生活的苦难起到了某种平衡作用。
所以,一方面“流浪悖论”对于希望赎罪和返回以色列土地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希望,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在流浪中惰性的居留,不想改变事务的状态。
犹太民族运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出现在19世纪晚期,他召唤返回以色列的土地,召唤为犹太人民重建国家,思念和希望转变成为现实。以色列的土地成为犹太人民有形的中心,而不再是乌托邦和某种精神价值。
C:犹太人的经验和流浪
在研究流浪生存的时候,可以从中总结出几个要点犹太人的经验:
1、看起来能够产生和承受流浪经历的人民,大部分都是亚洲人或源自亚洲的。看来长久的流浪是亚洲人特有的现象。路易斯·哈茨在《新社会的发现》中指出,欧洲人在向新土地移民时,就变成了他们原有的文化的一个碎片,然后,理所当然地成为分离的人民。传统的非洲文化保持了部落,甚至是在部落大帝国时也是如此,他们通过家庭或家族的分离,移民在非洲内部迁移,开成为新的部落。到非洲以外的非洲人,移民都是被迫成为奴隶,没有机会流浪。犹太人是亚洲人民的首例,他们把自己的流浪首先带到了北非,然后带到欧洲,再然后到新世界,但他们从未失去在亚洲存在的特点。
2、犹太人的经验是从流浪到创建国家的一个先例。以色列国家重建的历史不仅仅只是一个例子,而是同类现象中的经典。
3、国家和流浪以及流浪的某些阶段之间相互关系的实质。曾经有过这样的情况,除了一些地方决策机构,外部条件阻止一切有形的机构建立,因此,世界各地的犹太宗教权威彼此通信,共同商讨,作出对全部犹太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这些权力机构的交流帮助保持了犹太人民形式上的宪法结构。当犹太人没有政治机构去团结他们时,这一机制保持了犹太人框架的完整。
4、人们应当认识到,交流可以保持流浪与国家、一个流浪社区与另一个流浪社区之间的联系。从犹太人一开始流起,2600年前或更早,犹太人的分布就超出了保持联系的范围,如在中国定居的犹太人,贡献出了当时的科学技术,作为犹太人消失了。
在中世纪,在地中海沿岸水陆交通相对容易,地中海沿岸的犹太社区保持着一个整体,当一部分犹太人迁移到阿尔卑斯山以北时,也没有中断和其余的犹太世界的交流,他们发展各自的亚文化群。至今仍存留着起源于西班牙系犹太人和起源于德系犹太人的两个亚文化群。
在当今的时代,复兴犹太人民共同的事业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加强,可以使用如电话,互联网和喷气式飞机这样的现代科技手段来完成。
由于运输和通讯技术的迅速改变,增加了人们来往于各国之间的灵活性,世界各国的互相依存,这些都要求我们转变以适应当今的趋向,这也许就是流浪的真正意义。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有一些人无法确定他们是否居住在自己的国家,或是置身于流浪之中—他们在几个地方都生活,在一个地方住上一年中的一部分时间,另一部分时间又到另一地,或是在两地频繁往返。
D:对犹太人流浪现象的政治观点
绝大部分流浪现象的分析都是着重于流浪群体的社会学研究,无论它是一个种族群体,还是一个宗教群体,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对于这一社会学现象的政治解析将进一步检验这一社会学范畴对流放群体所在的主流社会和国家里的冲击力。这一点对于犹太人的乃至其他群体的流放经验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如果把许多反犹的态度和手段结合起来看,研究犹太人排斥基督教和穆斯林社会的本质就有了可能。一个共同的可以接受的原则是犹太是一个流浪中的民族,因此应当享有结成社团的自主权。
在大多数主流社会中,犹太人是扮演催化剂的少数民族,他们在各个领域作出的贡献超过了所占人口的百分比。特别是在社会活动中起关键作用的那些领域。
犹太人群体的一个特点表现为他们的向心力,无论各种交流网络联系多么紧密,无论他们生存在多么特殊的时代和地方情况都是如此。犹太人总是被吸引到世界的主要城市,并作为个人和作为一个群体发挥他们的影响。
有些现象不仅暴露出犹太人具有非凡影响,而且还为这种暴露付出了代价。作为一个小的群体他们在世界事务中扮演了特别重要的和起中心作用的角色,他们造就了强烈的印象和期望,使他们循环往复地努力磨练自己,坚强得足以经得起频繁的攻击,如迫害和大屠杀的爆发。这些力量作用的结果,使犹太人的流浪不同于其他的流浪。
犹太人是不寻常的,他们没有一片实际存在的国土,也没有一个特定存在的区域。犹太人把重点放在了为生存和自我表现而服务的现实的和有组织的活动中。
另一方面,犹太对空间并不关切。以色列的土地为他们保持着一个极为重要的空间。他们期望在适当的时间归还那个他们的土地,由于这个原因,他们经常探索建立有计划的犹太人的生活。[5]现代犹太人已经将事物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通过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他们在那块土地上重建了犹太人的国家。
尽管犹太复国主义者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对于犹太世界来说,这个以色列国家距离实现,仍然存在着看起来很遥远的距离。他们致力于这个目标,但他们并没有试图去把它变成他们具有公民权和可以居留地的一片实实在在的土地。他们将在现代以前形成的、在时间和空间之间的特殊的犹太人之间的关系,转变为更现代的方式。
这种新的关系是犹太人的流放政治的相对于外部世界、发自内心的一种新的表现方式。以色列的复兴计划刺激了流放中的犹太人的政治感官,好象他们是在犹太人的国家一样,犹太人的国家在犹太人的政治主张中显露,犹太察觉到悲惨的犹太人是一个群体。
犹太人所看到的悲惨的他们只是一个群体,这个定义现在应该清楚了。犹太人自己的兴趣到了被用自由主义或左翼自由主义考虑的时候了,因为处于保守和右翼的时候,自由主义的和左翼的是犹太人解放的最主要的拥护者,从对它们的古代政权的支持中看,即使不是明确的也是不言明的否定了犹太人进入大规模的交往。
尽管如此,到了今天信守自由主义,已经不再是维系流浪中的犹太人的纽带了。现在有以色列在为这个目的服务,甚至对那些批评以色列政府政策的人们也是如此。
E:观察犹太人民的政治形态
通过综合因素来讨论世界犹太统一体问题是可能的。有的人视线停留在全世界犹太人共同的命运的思考上。这个思考导致共同工作以影响命运形态的努力具体化,无论犹太人居住在何处,也无论他们是在合适提出需要别处的犹太人社区援助。
人们对什么应该是或什么是政治关联原则及活动的特有含义作出了重新解释。西方世界已经认识到了一种有于单一民族构成的国家内的其他政治关系,这种政治构成其条件比国家地位更为错综复杂,它能够包含复杂的关系,并非所有这种政治构成都以领土为基础。
犹太人民有一个特征,就是它是世界上延续最久、历史上分布很广的“组织”。犹太人民是按着圣约的和联邦的原则被组织起来的,并且在变化的环境中,运用它们增强了自己的生存能力。
丹尼尔·埃拉扎尔认为,犹太人的传统就是它作为一个流浪民族而生,尽管诞生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可以得到土地证明的问题,他们知道自己诞生的土地是以色列国。
按照埃拉扎尔所述,以色列子民在具有非凡能力的人物摩西的率领下,作为一个民族戏剧化地离开了埃及。在他们大批出走期间,摩西作为上帝的代言人,为公民权制定了根据,为部落颁布一部共同的法律,并且在西奈山下组建了一个政治实体、通过了民族圣约,引进了司法结构和政治组织。
人们认识到他们是在受到驱赶的环境中诞生的,这是一个事实流浪不再是一个反常的条件,甚至不再是一个愿望。人们的政治的、社会的和宗教的风俗从一开始便被体系化了,组织的方式适宜于迁徙并且不需要依附于任何国土。
由于这些经验,来自犹太人团体的基础形式就是有计划地接纳移民群,并在一个国家其中。所有的政治理论汇集在政治创立、机构和发展的三个基本形式—等级制度、有组织的系统和礼仪—中的一个或两个基本形式之上。
等级形式对于管理集中在单一结构内的人民是有用的,并且明显地以处于支配地位的那些人的权利作为条件。这种类型的管理方式违反犹太人的政治文化意愿。从前他们曾被分散,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政治组织的这种形式是不切实际的。
组织形式来自对于服务于一个群体的生存和政治体系的继续发展的愿望的推断,它要求在一个地方扎根,进入一个连续不断起作用的根深蒂固的体系。对于犹太人来说,这也是不切实际的。
源自政治组织的契约形式出现了,这是一种在平等的伙伴关系的形式中,求取政治组织的愿望的形式。它不以领土、明确的命令关系或某个特殊地方的组织发展为先决条件。
犹太人民总是试图把亲密关系和意见一致统一起来,把组织特点和契约特点结合起来,保证它的统一性。
结果是犹太人能够作为一个把纽带建立在原始亲属关系基础上的种族群体,建立在对犹太人的宗教责任可以接受的基础上的宗教群体,以及依赖于亲密关系和意见一致相结合的政治组织而尽其职责。
除了社区的存在以外,对于形成犹太人的政治组织来说,意见一致是一个非常必要的基础。不同地区的犹太人一致同意,才形成了教堂的合众和社区的形式。
他们按照协议、章程、契约和宪法中的条款严谨办事。
许多世纪以来,一个很有特色的政治机构作为犹太人共同生活的有组织的表现方式发展起来。当它经历了许多适应性的变化后,一条连续不断的机构与思想的条索就贯穿于犹太人政治生活的整个进程,并意味深长地延续下去。
F:犹太人流放的复杂性
在公元前13世纪的某一时候,以色列各部横越约旦进入迦南,并且一脉相承地叫做以色列国。在他们的国土中,在他们自己独立的政府下,犹太人保持了七个半世纪一直聚集在一起。这就是《圣经》所说的犹太人历史上典型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偶然也有小部落移居犹太人国家以外。但是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犹太人民定居在以色列国。
公元前721—722年,由12个原始部落中的10个组成的北方王国被亚述征服,居民中的主体被驱赶到亚述帝国的其他地方,很可能是美索不达米亚的北部。
公认的犹太人的流浪是从巴比伦囚虏事件开始的。在那以后,人们认为犹太人流浪社区是在巴比伦和埃及立足。
随后,犹太人被逐个居民点地组织起来。后来又宣布把犹太人集中到固定的土地上,并往往实验着在犹太政治体内部行使领导权,大量人口,也许是其中大多数,在这个时候就分散到了遍及文明世界的各个流浪社区。直到公元70年这个政治体终于毁灭。耶路撒冷的神殿就是二者的交汇点。修建神殿的赋税使国土上的和国外的犹太人团结起来。
在流浪中,发展起来两个模式,每一个模式都应对着特定的一定的文明,从中犹太人找到了他们自己。在波斯人和他们的后继者统治的西亚的某些地方,犹太人趋向于被集中在特定的区域内,并且能够在一个地区建立他们的公众生活以及地区的宗教机构。直到公元15世纪,他们至少在形式上属于有着相应结构的埃雷兹以色列,但是以后他们就集中到自己的社区组织结构中去了。
流浪在犹太人生活中成了一支移动的力量。巴比伦这个中心统治达600年。在11世纪犹太人增加了向南欧和北欧的移民,这导致犹太人大量向西班牙的犹太人中心及法国北部和莱茵河地区转移,涌向这个较小的范围。直到15世纪伊比利亚半岛和中西欧依然是犹太人的生存中心,往往一方面驱逐他们时,另一方面又向他们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庇护,这样就导致犹太人从这两个中心向东转移:伊比利亚的犹太人在奥斯曼帝国集中,尤其是巴尔干半岛形成新的集中,欧洲中部的犹太人则集中在波兰。一直到十九世纪,这两个地区一直是犹太人生存的重要的中心。
在世界范围内,自11世纪中叶以后,犹太人民失去了任何共同的政治组织,但以共同的犹太法保持着相互联系,把在各地发生的情况相互传告。这种情况是可能的,因为在1500年前,在以扫和尼希米的那个时候,犹太人拓展了一个与他们的政治机构平行法律体制,这个体制解释了托拉—圣经首五卷的原始资料,完成了一个详尽的体系构思,确保每一个犹太人无论生活在哪里都可以以犹太法的框架来指导自己的生活。
事实上,这一法律体制已经构成了一个可随便迁徙的国家。
并非每一个犹太人都同样虔诚地将宗教视为最后的归宿,特别是把宗教法典视为发展的特定道路,于是这个法律体制在犹太人当中就获得了规范的地位,因此,即使那些不是以终极目标为动机,而只是想要以犹太人社区的框架作为基准的人,也感到了遵守法律的必要性。
在17世纪中叶,开放的现代新纪元有如从西方到东方的滚滚浪潮冲击着这个范围广泛的框架。在西欧,犹太人的自治首当其冲,他同当时有一个各单一民族国家构成的中世纪体制一道被摧毁了,而这曾是犹太分离主义所保护的。最初,犹太人成为在这些新出现的国家里的没有公民身份的人,又无法在这些国家中继续保留他们的国中之国。这导致他们要求个性的解放和公民权,经过了大约两个世纪的斗争以后,他们最终地获得了它。
在十九世纪,废除犹太人自治权及以后的解放浪潮向东发展,席卷东欧和东地中海沿岸各国的犹太人主要集中地,不到二十世纪,解放已在每个地方完成。
当这些变化已经定型时,一个非常重要的具有两重意义的人口统计开始。在第一个方面,犹太人当中的出生和幸存极大地上升,引起犹太人口在世界上骤升。在第二个方面,犹太开始加快向西方世界最边远地区的迁移速度,西半球、南非、特别是澳大利亚,但是也有较小数量到东亚,这样犹太人在世界的移民开始转入平衡。
大多数犹太人为了现代社会的利益很乐意放弃社区的分离主义。大多数人想找到一些办法继续留在犹太人的教会之内,甚至作为个人参与到他们所在的、他们移居的公民社会中。他们要面对把犹太人的机构变得适应一种新的流浪生存方式的任务。
东欧的现代化迅速导致了世俗化,犹太人社团的新形势发展起来了,特别是文化的和政治的。他们以类似的原则,在更广阔的基础上致力于相同的民族的、社会的、教育的和福利目的,因为犹太人在东欧同整个世界是分离的。
阿拉伯世界的犹太人也在开始现代化,他们遵循的是西方的模式,但是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分离的民族地位,保存着遍及社区成员的,由品德方面的个人状况法则支配的某种合法的权利,包括结婚、离婚、和继承权。
但是,新的唯意志论思想使得为保持犹太人文化和文明而提供大范围框架成为很困难的事。一个开放的社会必然会吸收那些看准犹太人羊栏外面的较大机会的犹太人社区的成员,这很快就成为显而易见的事。犹太民族运动的发展是对同样的反犹太主义的回应,这将促成在以色列国土上恢复犹太人的国家地位的目标。这个被称作犹太复国主义的运动,最初是按契约的原则组织的,由其他所有的犹太人去尝试、发展的,开始先在当地社会取得成功。1897年召开的第一次犹太复国主义代表大会象征着一次巨大的飞跃,在这次代表大会上,世界犹太复国主义者组织从此建立。在50年里,世界犹太复国主义者组织的成功的促使犹太人的国家建立。
犹太复国主义包含两个长期的斗争目标。这些犹太复国主义者,他们始终想要使犹太人民生存下来,他们想要像别的国家一样过正常的生活。他们相信如果犹太人民返回了自己的家园,他们就能够生活得像法国人、意大利人、捷克人、波兰人一样。这个运动的另一个目标是把犹太复国主义看作是重建犹太文明活力的一个手段,这个文明将保持它的独特性,但是最好是扎根于犹太人占大多数的国家,在现代化的条件下能够生存。
第一种态度意味着一旦建立一个犹太人的国家,连续的流浪生活即告结束。第二种意见也是想要中止流浪,但是没有把流浪的存在方式视作不可能。犹太人国家能够成为无论是生活在这个国家或者是在流浪中的犹太人民复兴的中心。
现实推动结局,国家已经建立起来了。大量移民来自欧洲、北非和西亚,大约百分之四十的犹太人民集中在这个国家之中。一个国家和流浪之间的新的相互作用开始形成。
G:当代状况
当代犹太人政治体的结构是一个网状结构,具有单一的和多种功能,没有哪一个人能代表犹太人政治利益的全部。尽管有些人试图在某些特殊领域如国家法律的制定,多国合作,教育机关和组织去这样做。
多国合作可按其主要目的分类。例如:“一般的政治合作”关系到整体犹太人民的状况,他们既有外向到非犹太世界,又有内向到犹太社区。这对于犹太人的非政府组织的外交工作的开展留下一些空间,特别是那些没有以色列代表机构的地方或者是那些特别被限制接近的地方。
H:新时代的犹太社区
一般认为犹太人存在于135个国家,其中的97个具有永久的有组织的社区。至少有3个,也许多达12个,是不完整的社区,在那里少数犹太人监护着几个宗教的公共机构,这些公共机构在犹太人主体移民的过程中幸存下来。在美洲或以色列有14个以上的存在时间很短的社区,这些犹太人暂时安置在亚洲或非洲的一些国家。在那里按他们的需要创建了一些基本的犹太人的公共机构。仅有21个国家的犹太人过着没有组织的犹太人生活。相当于全部犹太人的94%居住在10个国家。在1993年,最大的社区是美国—560万人,以色列—420万人,法国—53万人,俄罗斯—41·5万人,加拿大—36·5万人,英国—29·8 万人,乌克兰—27·6万人,阿根廷—21·1万人,巴西—10万人,南非—10万人,澳大利亚—9万人。
起初,犹太人的社区模式和现代化的时代相一致,但有所修改,但是现在组织的共同模式正在形成,其中有一些基本成分,例如:
1、政府是一个机构群,无论是庞大的机构还是服务于单一离功能的独立机构,其作用就是提供各个水平的服务:他们是内容广泛的资金筹集和社会规划机构,对外关系代表机构,犹太人教育行政机构,援助以色列和其他犹太人社区的媒介,健康和福利机构。
2、当地的机构和组织提供各种手段吸引人民参与犹太生活,以满足他们的急需和个人的兴趣和需要,把宗教团体组织到犹太教堂来、组织成联盟或同盟,开展文化和娱乐活动,经常教堂之间的活动。
3、以广大群众为基础的组织的综合目的是,在全国范围统一管理标准,能明确表达社区的价值观、态度、政策作用,具有能使社区一致意见具体化的能力和主旨,并且保持已经制度化了的社区领导之间的联系通道,联合基础广泛的犹太民众,处理社区、犹太复国主义者联合会和它的组成机构、兄弟会组织面临的问题。
4、特殊利益机构,在各种水准上服务于社区的特殊利益,动员大家关心、支持各种经营计划,运用压力促使它们发展、修改和改进。
美国—有组织的美国犹太人社区完全以社团的形式为基础。美国犹太人生活的社团基础出现在范围广泛的各个地方,并且是一个设计成适应每一个犹太人情趣的全国范围的组织。同有组织的犹太人生活的联系建立在同某些组织和机构自愿合作的基础上的,即可能是犹太教堂的会员,也可以为当地犹太人的福利基金捐款,或隶属于一个契约协会分会或美国锡安主义组织支部。接纳犹太人为会员的通常方式是以任何一个协会会员资格从事不同类型的合作的一个复杂的过程,相互连带形成一个纽带网,这使个人更牢固地同社区联系在一起。没有社团的基础,就不可能把社区组合起来。这样,犹太社区就拥有了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确保它更好地适应一个大社会,而社区只是它的一部分。
代表美国犹太人特征的同盟基础的一致性,同等级制度的一致性很不相同,没有一个单独的金字塔结构,但是有一个环境,它由许多公共机构组成,又同许多会员资格交叉结合在一起,分担着具有共同利益的目的,其作用和能力是以局势和问题为基准的。
英联邦的犹太人—在英联邦犹太人社区中,显示出犹太人气质特征所有特点的矛盾心理,是有一种犹太人的归属是宗教的加入这种感觉在这件事上,每一个人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同时也有一个强烈的感觉,就是犹太人是与大多数昂格鲁—撒克逊人分离的,这个隔阂从未消除过。这个国家里的大多数犹太人已经在文化上同化,进入较为广阔的生活方式。所以犹太人入会的社团观点是远比组织那件事更为重要,实际上也许是后者,社区的结构是围绕着自上而下的原则建立的。
拉丁美洲—在二十世纪移民拉丁美洲的东欧犹太人建立了欧洲社区复制品,没有法定地位,但是被犹太人和与有组织的犹太人社区相似的非犹太人默默地承认了。这些社区的中心机构有着独特的公共事务的特点,但是没有获得特别的政府法律的承认。主要依靠世俗主义创立的这些社区,早在东欧就发展起来,属于非宗教性的流浪民族主义模式,强调犹太人生活的非宗教性的那一方面。因为他们在一个既不是文化的也不是合法的欧洲模式社区结构环境中运作,他们必须依赖于他们的成员自愿的加入。直至最近,拉丁美洲社区在保持这个共同的模式中比较成功。因为在证明特殊的和独特的群体的犹太人的自我形象中,犹太人和他们的邻居之间的巨大的社会的和文化的隔阂帮了忙,而主张这个隔阂消逝已经日益困难。
欧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被毁灭后的警觉和随后的社区重建中,在返回先前时代管理形式结构的同时,犹太人在这个地区发展了社区联合的新的方式。这是很明显的,就这些社区而言,他们在现代时期表现出既有综合性的被承认国家社区结构特点,又有一个被承认国家的特点,还有半宗教结构的特点。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被承认为国家社区结构的特点曾出现在中欧或受相同文化影响的区域。最近,这些社区失去了他们的强制所有的犹太人成为成员的能力,现在正在两愿的基础上扩大它们的会员资格。
从组织上讲社区保持了他们的全部信仰。除了那些允许分离主义者团体存在的地方以外,所有合法的机构和组织在他们总的体制内运作。他们是全国范围的社区,大体上沿用契约的联盟原则组织起来。有时候,权为性的力量依然保持在当地社区,或者以松散的联盟关系联系各个地方。被国家承认的社区之所以力量强大,根源在于他们的收当局委托可以收税,或在自动收取他们的会员的会费。
今天被国家承认的或半官方的宗教结构式样的残余仍然存在于法国。受法式文化影响的那些国家中还可以发现这样的模式。在某种情况下,他们作为一个宗教主体具有某种合法的地位并能获得政府基金的官方的经常性的支持,但交往是完全志愿的。
前东欧集团――定居在东欧前共产党国家的社区基本上是残余社区,早期的居民当中既有死于大屠杀的,又有移民以色列的。在共产主义的统治下他们在前进中受到压抑,所有的潜在对手控制它们的公民利益。自从共产主义的统治垮台以后,他们再生了,他们在二战前的通常形态被默许。在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罗马尼亚的社区有着与其相似的形态状况,并且在被国家承认的社区或宗教结构内运作。保加利亚和波兰的政权按原来的共产主义加强的结构组成。
前苏联――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苏维埃的犹太人被压服,在斯大林的清洗中失去了它的有组织的社区生活的残余,又出现二战的余波。由于80年代苏联开始建立作为新社区组织的自由犹太人大学,文化领域和剧团。1989年这些组织已经扩展到把犹太人的正常机构和组织包括在内。在1991年这种现象遍及行将完结的苏联。
当苏联还存在时,有一个民族团体主张一切苏维埃犹太人应建立代表所有当地社区的联合会。现在苏联已经解体了,相似的或适当的机构已经在新的方式的自治共和政体中统一起来了。
穆斯林世界—存在于中东穆斯林国家的社区直到以色列兴起前形态都是不完整的,传统的社区很繁荣。所以他们现今对他们所在国究竟是从属还是自由,同所在国的独立以及以色列的成立密切相关,反映出另一种战后的重组。从属的性质有各种不同的变化,从自社区活动事实上的结束,犹太人非公开活动受到压制(如伊拉克)到使行政机构委派能适应的领导来管理社区的有限的事务(如突尼斯)。只有摩洛哥和土耳其准许犹太人社区在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继续运作,尽管是在封闭的政府机构管理下。
亚洲犹太人社区—从伊朗伸展到新西兰,犹太人的社区在亚洲有着久远的和多种多样的历史。兴旺的小的犹太人群体遍及整个亚洲,但是这里我们想着重突出几个亚洲犹太人社区,谈谈伊朗、乌兹别克斯坦、中国和印度犹太人社区的情况。
当把年代退回大约三个千禧年,犹太人在伊朗的社区是亚洲最古老的。在古代巴比伦他们是被奴役的臣民,公元前539年波斯皇帝居鲁士征服巴比伦后,犹太人第一次在新时代的伊朗稳定下来,过着奴隶的生活,成为波斯帝国的一个组成部分。经过许多世纪后,许多王朝,犹太人保持了波斯人生活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并发展成为源自犹太教的独特的伊朗人。尽管在1979年伊斯兰教什叶派领导人革命以后,社区的半数以上移民到了以色列,在伊朗犹太人仍以25000人之多的人口继续留在德黑兰、设拉子和伊斯法罕。
在中亚,犹太人的一个小的社区在2000年前到达那里,在位于波斯帝国的背后,就是现在的乌兹别克斯坦建立了一块极小的犹太人的属地。由于它是通往中国的丝绸之路的一站,向布哈拉和撒马尔罕这样的镇子就自然成为主要的贸易驿站。来自这个地域的犹太商人遍及中亚。他们享有某种程度的成功,直到1917年俄国革命遍及苏联,禁止公开的犹太教习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乌兹别克斯坦成为重要的犹太人文化中心。东欧的犹太人为了逃避纳粹的迫害跑到这里来落脚,苏联的犹太人也为了逃避苏联的劳动营。当过去的十年很多犹太移民到达以色列时,仍然有大约20000犹太人生活在乌兹别克斯坦。
在丝绸之路的东端,犹太商人从伊朗移居到中国的开封和北京并在这里建立了很大的商人社区。虽然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这些群体的早期历史,众所周知的是开封犹太教堂是在1163年建的。19世纪,犹太商人从世界各地定居于上海、香港和以后的哈尔滨这些口岸城市,建立起小型社区。目前,在香港至少有三个犹太教堂和2000以上的犹太人。
犹太人的文化盛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中叶之间,当数千犹太人生活在这里时,犹太人的文化在中国最北方的黑龙江省会城市哈尔滨有着很强的影响。
在那个时期,对于东亚的犹太人来说,哈尔滨是最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这个地方,约有25000犹太人居住在这里并逐步建立起内容广泛的社会体系。
在哈尔滨的犹太人中的一些人是移民到哈尔滨修建中东铁路的曾经在俄罗斯居住的犹太人。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犹太问题研究中心的调查,从1899年第一批犹太人移民到哈尔滨,到1985年最后一个犹太人死在这里,他们在哈尔滨生活了86年。
犹太人建立了银行、图书馆、学校、医院、教堂和许多工业和贸易企业,从事于采矿、牲畜饲养和牛奶及乳品加工。通过联系和报刊他们接触到世界其他地方来这里的同伴。
犹太人在哈尔滨的初级学校是在1907年设立。1918年这个城市唯一的一所犹太人中学开设了,犹太人的教育工作者创立了职业学校和专业艺术学校,会计和专业技能学校。
有犹太艺术家举办的各种各样的音乐演出使西方音乐引进中国。紧跟着一些著名音乐家指导的中国学生成为现今中国艺术界担任重要角色的主要演员。
据犹太研究中心的调查,犹太人文化活动对于整个社会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尤其是在中国东北,起到了传播西方学术成就的作用。犹太人出版了几种反映他们文化生活的报纸和杂志,作为保持同他们在全世界的同胞接触的一种方法。犹太人的媒体和出版物在1930年达到高潮,对东亚影响甚大。
中国作了长时间的努力以保护犹太人的文化遗迹。原犹太人学校、街道、会堂被保存得原封不动或者已经修整。哈尔滨的皇山犹太人公墓被认为是东亚最大的和保护得最好的公墓。
印度—有三个主要的犹太人社区:本内以色列、科契尼和巴达迪犹太。尽管本内以色列声称在2000年前就到达印度,但是一直到17世纪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文件证据。生活与别的犹太人社区隔绝达数个世纪,本内以色列犹太人保持犹太人规定食物习惯法和当众吟诵“舍玛”祈祷文,但是一直到其他的犹太群体到达次大陆时他们还没有犹太教堂。柯钦的犹太人社团甚至作出了再细分,包括“白犹太”(也称作帕德西或“外国的”犹太),这些人来自西班牙或欧洲的其他部分,而 “黑犹太”,它们的起源不明。巴达迪犹太是19世纪作为英帝国的商人从伊拉克、伊朗和叙利亚到达孟买的。今天科契尼犹太人的大部分已经离开印度回到以色列,而本内以色列的4000人的社区在木姆拜正处于兴旺时期,另有1000犹太人生活在印度的其他城市。
注释:
1、参阅丹尼尔·埃拉扎尔:《犹太人民的流浪是一种经典现象:政治解析》(政策篇)
2、见S·W·巴伦:《犹太的社会和宗教历史》,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73年,耶赫兹盖尔·考夫曼,戈拉·尼察尔:《流放和放逐》,特拉维夫,德维尔出版社,1958年;拉斐尔·帕森:《雅各的帐蓬:流放的昨天和今天》,新泽西,普伦提斯出版公司,1971年;海赫夫拉·海赫迪特:《犹太人的社会》,特拉维夫:德维尔出版社 1959年
3、美国挪威人的流浪组织发起了挪威从瑞典的分离,它导致了1905年挪威的独立,捷克的流浪组织发起了一战后捷克斯洛伐克的建立。随时都可能有流浪的成员在活动去试图建立国家,如亚美尼亚人和库尔德人就是例子。这是在国家和流浪的相互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的范畴。参阅阿兹柯恩:《政治的国家和人民的国家》,伦敦,哈钦森大学图书馆,1964年
4、参见巴伦:《犹太人的社会和宗教的历史》,特别是第七卷;泽尼尔:《传统社会中作为权力经纪人的犹太家臣》。文章提交1975年12月4日在旧金山举行的第74届美国人类学协会会议。
5、伊西多·埃普斯顿。《犹太文明:历史的讲述》,英国企鹅出版社,1974年;哈尔平:《犹太人国家的观念》第二版(剑桥,哈沃德大学出版社,1969年;帕克斯:《从公元135年到现代巴勒斯坦的历史》,纽约,牛津出版社,1949年
6、拉库尔:《犹太复国主义的历史》,纽约,肖科恩书店,1976年;维特尔:《犹太复国主义的起源》,牛津,黑长体字出版社,1975年
7、福克斯:《美国犹太人的政治表现》,伊利诺斯自由出版社,1956年;希米尔法勃:《现代的犹太人》,纽约,标准书店,1973年;斯蒂芬·艾萨克斯:《犹太人与美国政治》,纽约,双日出版社,1974年;查尔斯·利勃曼:《具有矛盾心理的美国犹太人》,费城,美国犹太人发行团体,1973年;梅勒:《当代犹太人社区中政治机构和领导的模式》,见斯克拉尔:《美国社会中的犹太人》,新罗谢尔,阿林顿出版社,1968年。
8、几个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已经注意到,从这个观点上看,契约社区是一个独特的社会学现象。例如,玛格丽特·米德就建议,犹太人的政治机构和契约社区值得考察。见她为兹波洛夫斯基和赫佐格:《和人民生活在一起》一书所写的序言,(纽约,1952年)。意味深长的精神召唤和契约社区的特点,见史密斯的专著:《一个丘陵上的城市》(纽约,1967年)。
9、参阅奥尔布赖特:《圣经中从亚伯拉罕到以斯拉的时代》;丹尼尔·埃拉扎尔和斯图尔特·科恩:《犹太人的政治形态》,布鲁明顿,印地安纳出版社,1984年。
10、更详尽的观点在《犹太人政治传统中的契约和自由》中,索尔·费斯顿讲演年鉴,格拉兹学院,1981年3月15日。
11、参阅丹尼尔·埃拉扎尔:《作为犹太人政治传统基础的契约》,犹太人社会学期刊1978年6月20日,5—37,弗理曼:《犹太法概念中的契约》;希勒:《契约:圣经中的历史概念》巴尔的摩, 约翰·霍普金斯出版社,1969年。
12、利奥·巴埃克在《以色列人民》中论述了这一现象(费城,1965年)。参阅丹尼尔·埃拉扎尔:《社区的追寻:犹太人公共事务的文献选编》, 1965—1966年;《美国犹太人年鉴》,68卷,1967年(纽约和费城:美国犹太人委员会和犹太人发行团体,1967年)。
13、巴伦:《犹太的社会和宗教历史》;10卷、45章和16卷;埃朗:《犹太法律原则》。
14、参阅阿萨夫·特库费特:《开明时代及其文学》,耶路撒冷:莫萨德-哈拉夫-库克出版社1955年;博兹·科恩:《犹太人传统见解中的法律和伦理》(纽约:凯特夫,1955年)、《犹太教的法律和传统》(纽约,凯特夫出版社,1969年);埃朗:《犹太法律原则》;弗里霍夫:《文学作品问答》(纽约:凯特夫出版社,1973年);金斯伯格:《论犹太人的法律和智慧》(纽约,阿瑟纽姆,1970年);特科诺维兹,《哈拉卡的历史》(纽约,瓦德-哈奥维尔出版社,1953年)。
15、参阅巴伦:《犹太社会和宗教历史》;萨查:《犹太现代史进程》。
16、参阅弗里登里克:《南斯拉夫的犹太人》,(费城美国犹太人出版团体,1979年);达茨:《传统与危机》,(剑桥,哈沃德出版社,1974年)和《在犹太人区的外面》(剑桥,哈沃德出版社,1976 年);卡兹伯格:《匈牙利和犹太人》(拉马特甘,以色列出版社,1981年);莱维特茨:《俄罗斯的犹太人社区,1772—1844》,(纽约,1943 年);门德尔松:《世界大战之间的东欧犹太人》,(布鲁明顿,1983年);维恩里布:《波兰的犹太人》(费城,1972年);维尔斯基·哈斯迪姆:《乌姆特纳格迪姆》(耶路撒冷,1970年)。
17、参阅阿尔特曼·摩西·门德尔松:《一个传统的研究》;巴伦:《犹太人的社会和宗教历史》,15卷;埃廷杰:《现代时期》本·萨森(剑桥, 1976年);赫兹伯格:《法国的启蒙运动和犹太人》,(纽约,1968年)莱恩哈兹:《许诺之地的祖国:德国犹太人的窘境,1893—1914》(安- 阿博,1975年);罗斯:《英国犹太人历史》,第三版(牛津,1964年)。
18、参阅丹尼尔·埃拉扎尔:《战后时期犹太社区的重新组建》,犹太人社会学期刊,第11期,2(1969年12月)。
19、参阅拉库尔:《犹太复国主义的历史》;弗泰:《犹太复国主义的起源》。
20、参阅赫兹伯格:《犹太复国主义者思想》(西口岸,绿林出版社,1975年)。
21、丹尼尔·埃拉扎尔和多托特:《理解犹太人的作用:手册》(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犹太人公共事务中心,1984年);斯托克:《1994年美国犹太人年鉴中的“犹太人多国协会”》(纽约,美国犹太人委员会,1994年)。
22、参阅丹尼尔·埃拉扎尔:《人民和政治形态:世界犹太人的组织动态》(底特律,韦恩州立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1章。
23、参阅吉维·吉特尔曼:《前苏联》,1994年美国犹太人年鉴,337—345;贝特西·吉德维兹:《苏联以后十年中的犹太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耶路撒冷的信》,第309号,1995年2月15日,和第310号,1995年3月1日;欧文·科特勒:《耶路撒冷信中的“苏联革命时期”》,第93号,1989年10月2日。
24、《今日亚洲》,“亚洲的犹太人社区”—特别报道—2000年7月12日。
25、中国:人民日报,2001年7月2日和2000年8月12日。









